烧伤休克期补液量计算_基础医学_医药卫生_专业资料。烧伤休克期补液量计算 烧伤面积计算烧伤面积是以烧伤部位与体表面积百分比计算的。 1、手掌法:伤员自己掌的面积,等于自己身体面积的1%计算。 2、新九分法: – 头、颈、面各占3%,共占9%;
烧伤休克期补液量计算 烧伤面积计算烧伤面积是以烧伤部位与体表面积百分比计算的。 1、手掌法:伤员自己掌的面积,等于自己身体面积的1%计算。 2、新九分法: – 头、颈、面各占3%,共占9%; – 双上肢(双上臂7%、双前臂6%、双手5%)共占18%; – 躯干(前13%、后13%、会阴1%)共占27%; – 双下肢(两大腿21%、两小腿13%、双臀5%、足7%)共占46%。 3、小儿:小儿头大,肢体较大小,需用另外用公式计算。 烧伤面积计算手掌法:伤员 本人5指并拢 的一侧手掌约 为体表总面积 的1%。 烧伤面积计算新 九 分 法 烧伤面积计算小儿:头面颈部面积(%)=9+(12-年龄)臀部及双下肢面积(%)=46-(12-年 龄) 烧伤分度一.轻度烧伤:Ⅱ°以下烧伤总面积在9%以下。 二.中度烧伤:Ⅱ°烧伤面积10%~29%或Ⅲ°烧伤面积不足10%。 三.重度烧伤:总面积30%~49%或Ⅲ°烧伤面积10%~19%或Ⅱ°、Ⅲ° 烧伤面积虽不达上述百分比,但已发生休克等并发症、整理 呼吸道烧伤或有较重的复合伤。 四.特重烧伤:总面积50%以上或Ⅲ°烧伤20%以上或已有严重并发症 。 烧伤分度表分度轻度II度面积≤9%III度面积≤9%≤19% >19%并发症中度重度 特重度≤29%≤49% >49%休克,较重复 合伤,中重度 吸入伤严重并发症 烧伤补液计算公式:烧伤面积(%)×体重(kg)×1.5(晶体、胶体)+2000~3000ml (基础水分)儿童:烧伤面积(%)×体重(kg)×1.8(晶体、胶体)+70~100ml/kg (基础水分) 婴儿:烧伤面积(%)×体重(kg)×2(晶体、胶体)+ 100ml/kg (基础水分) 烧伤补液计算公式烧伤后第1个24小时晶体、胶体的计算晶体:胶体=2:1或1:1晶体:烧伤面积(%)×体重(kg)×1.0ml 胶体:烧伤面积(%)×体重(kg)×0.5ml 烧伤补液原则先快后慢、先盐后糖、 先晶后胶 烧伤补液的分类晶体:0.9%NaCl、乳酸林格氏液、林格氏液、 5%GNS、碳酸氢钠、其它平衡盐溶液 胶体:全血、血浆、白蛋白、代血浆、淀粉类、 右旋糖酐类、明胶类水分:5%葡萄糖 烧伤补液方法烧伤后第1个24小时晶胶体输入量: 第1个8小时输入晶胶体总量的一半 第2-3个8小时均匀输入余下的晶胶体量 烧伤后第2个24小时晶胶体输入量为第1个24小时晶胶体总量的一半烧伤后第3个24小时晶胶体输入量为第2个24小时晶胶体总量的一半
推荐: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