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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发布《中小制教育指导纲要

类别:儿童生理 日期:2021-5-22 17:28:45 人气: 来源:

  季建业 周冰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发布《中小制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确保中小制教育的质量,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推进中小制教育的深入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和要求,指导各地中小学校全面、规范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特制定本指导纲要。

  开展中小制教育,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建设的若干意见》,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结合中小学生的生活实际和成长特点,致力于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法律素养,牢固确立社会主义观,逐步成为有理想、有、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

  1.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既要遵循思想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体现法制教育的特点,适应中小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积极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采用通俗鲜活的语言、生动的典型事例,体现教学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增加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法律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了解和参与实践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实践当中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提高法律素质。

  3.整合性原则。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与各种教育活动相结合,融入到教育活动中;与必要的专项教育相结合,形成多角度、宽领域、复合式的法制教育格局。

  开展中小制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识、守法意识、义务意识、意识,养成尊重、维律的习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观,树立依国和公平的,提高分辨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守法的合格。

  在小学阶段,进行初步的法律意识、意识和意识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观念。

  1.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法律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做什么。

  2. 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体会法律代表公平,秩序,保障,人身、财产等不受。

  5.初步了解未成年利的基本内容,了解的基本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应当受到,增利意识。

  依据初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认知水平、生活经验和成长需求,在小制教育的基础上,须着力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教育:

  3.理解我国的广泛性、现实性、平等性,懂得在享有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懂得不承担义务或法律要承担法律责任。

  4.懂律社会秩序,能够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着重了解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5.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违法和犯罪的含义,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知道不良行为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违法犯罪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抵制不良,养成的习惯。懂得未成年人要在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见义勇为,知道、及时报警、正当防卫等是同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

  6.懂得未成年益应当受到国家,知道未成年人保关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的主要内容,掌握和的方法,学会采用诉讼或者非诉讼方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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