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11月21日消息,临近国考,很多人都关心这样一个问题: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自己的政审是否会受影响?网络上不时有这样的案例,如《父母失信,儿子与公务员擦肩而过!》《考上事业单位政审受阻 失信父亲主动现身履行》等,讲的都是父母的失信记录,影响了孩子报考公务员。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首先,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高出台了一系列,其中包括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消费的若干。对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对其采取消费措施。通信被执行人消费以及采取一些配套的措施,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得以更高效地开展,诸多失信被执行人也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一系列措施,是有法律法规明确的。
其次,《最高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对失信被执行人消费进行了细化,其中直接与子女有关的一条为“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校”,虽说该出台之初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争议,但其性、合最终还是得到了广大的认可。除此之外,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找到直接与失信被执行人子女有关的措施,也就是说,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业,并未成为最高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段。
最后,从考生就业来看,以要求较为严格的公务员招录为例,公务员招录的报考条件、考察要求,一般都是为新录用公务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而设置。其中,公务员法明确报考人员若出现四种情形便不得录用,四种情形分别为,(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中国的; (三)被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对象的。对于失信行为也只是针对报考人员本人来讲。除此之外,父母的行为是否会对子女报考产生影响呢?绝大部分岗位并没有对报考人员父母提出,但某些特殊岗位会在招录办孕妇梦见蛇缠身法中进行。以机关招录人民为例,其招录办法: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和对其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是“直系血亲和对其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从事国家活动的”情形不得报考。可见只有极特殊工作,出于职业性质的考虑会因报考人员血亲出现某些极其特殊(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
由此可见,考生因父母失信而被公务员队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拒之门外,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高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为例,立法上更多地是从遏制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权威和社会关系的角度考量,认为被执行人的执行财产定然用于其子女消费,通过连带直击失信被执行人的“痛点”,进而达到效果。
但是,在没有法律和支持的基础上,以父母失信为由对其子女的进行,明显违反了相对性原则。因此,、企事业单位因报考人员父母为“老赖”而不予录用或是无法通过政审,则侵害了考生的。
通过措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力度,已成为社会共识。最高也通过出台一系列,建立一系列措施,“”诸多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措施的落实,离不开社会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值得关注的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措施不能,对于公机关来讲,法无不可为;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讲,绝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侵害的权益。虽然通过过激途径,可以暂时取得一定效果,但动辄以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前途为代价的做法,既不妥当也侵害了失信被执行人子女的权益。
2019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一年,必定会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执行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如期向人民交卷。相信也会抵制任何人罔顾法律法规,以“失信”为由侵害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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