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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健康新闻 日期:2018-11-12 20:18:10 人气: 来源:

  本基金经2015年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5]2080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9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2、股权结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市中盛金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深圳市和合投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5%。

  王兆华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职员,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分行信贷处处长,华夏证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华夏证券济南管理总部党委兼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兼重庆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开源证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龚方雄先生,荣誉董事长,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曾任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经济学家,美国银行首席策略师、全球货币及利率市场策略部联席主管,摩根大通中国区研究部主管、首席市场策略师、首席大中华区经济学家、中国综合公司(企业)投融资。2009年9月起担任摩根大通亚太区董事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誉董事长。

  远先生,联席董事长,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深圳特区证券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自营负责人,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

  朱永强先生,执行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工程部总经理、技术总监,网易部总经理;世纪飞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发展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线业务总监,兼任经纪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

  蔡颖女士,董事、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芊先生,董事,大学DBA,国籍:中国。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证券产品委员会委员、中信金石不动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信保股权投资基金董事、全国工商联商业地产专家委员会委员、中房协养老地产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现任中联国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范镭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分行、华安保险分公司、交通银行天津分行、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向松祚先生,董事,教授,高级经济师,国籍: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国际金融战略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事务硕士,英国剑桥大学经济系和嘉丁管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国际货币研究所理事兼副所长、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应用经济研究所高级顾问、国际货币金融机构论坛(OMFIF)顾问委员会副、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国际货币体系分论坛咨询顾问,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申嫦娥女士,董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国家税务总局特邀监察员(2003-2010),国籍:中国。历任西安交通大学助教、、副教授,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

  Mr Shujie Yao(姚树洁先生),董事,教授,国籍:英国。英国诺丁汉大学当代中国学学院院长、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特聘教授、重庆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渭南师范学院等大学的特聘教授、海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荣誉院长;英国皇家经济学会会员、英国中国经济协会会员、美国比较经济学协会会员、美国经济协会会员;全英专业团体联合会副;《经济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学科版》、《当代中国》(英文)等科学的编委。曾任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助理教授,英国大学研究员,英国朴茨茅斯大学教授、主任,英国伦敦米德尔塞克思大学教授、系主任。

  周新生先生,董事,管理学博士学位,经济学教授。国籍:中国。历任陕西财院助教、、副教授、教授、工业经济系副主任、研究生部主任、MBA中心主任、院长助理;曾任陕西省审计厅副厅长、任长安银行监事长;2007年7月至今任民建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委。曾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特聘研究员。

  骆新都女士,监事会,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国籍:中国。曾任民政部外事处处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

  孔令国先生,监事,美国密苏里大学圣易斯分校 MBA,国籍:中国。曾任职深圳市罗湖、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 现任江苏联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任福利先生,监事,大学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职中国建设银行分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刘彤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职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海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顺丰速运集团员工关系总监、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及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运营总监、总裁助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执行总监。

  王兆华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职员,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分行信贷处处长,华夏证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华夏证券济南管理总部党委兼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兼重庆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开源证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颖女士,董事、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傅成斌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科技部软件开发工程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执行总监。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静女士,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高级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席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裕和定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顺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鼎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刘静女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汤丛珊女士,硕士研究生。2008年5月14日至2016年9月19日任职于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先后担任债券交易员、债券交易主管、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汤丛珊女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投资决策委员会荣誉朱永强、投资决策委员会王厚琼,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曲扬,联席投资总监赵雪芹、丁骏、邱杰、史程,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执行投资总监王霞、谢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肖立强。

  电 线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7年英国《银行家》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较上年上升2位;根据2017年美国《财富》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71位。

  截至2018年6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3227.07亿元。2018年1-6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407.71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交通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起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交通银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交通银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交通银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交通银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院获硕士学位。

  截至2018年6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70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加强内部管理,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基金持有人的权益。

  (1) 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性原则:托管中心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理,业务管理制,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投资风险和保持基金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确定和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对各类投资品种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确定和调整参与的投资品种和各类投资品种的配置比例。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稳定的当期收益。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短期资金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分析,综合判断未来短期利率变动,评估各类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各类投资品种的配置比例及期限组合,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通过对通货膨胀、P、货币供应量、国际利率水平、金融监管政策取向等分析,形成对基本面的宏观研判。同时,结合微观层面研究,主要考察指标包括: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要机构投资者的短期投资倾向、债券供给、回购抵押数量等,合理预期货币市场利率曲线动态变化,动态配置货币资产。

  根据利率预期分析,动态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120天以内。当市场利率看涨时,适度缩短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即减持剩余期限较长投资品种增持剩余期限较短品种,降低组合整体净值损失风险;当市场看跌时,则相对延长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增持较长剩余期限的投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基金管理人在密切关注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情况和日历效应等因素基础上,对投资组合的现金比例进行优化管理。基金管理人将在遵循流动性优先的原则下,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以满足日常的基金资产变现需求。

  通过分析各类投资品种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市场容量、信用等级情况、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配置比例和期限组合,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4)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

  (5)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5%;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章泽天高考成绩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8)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9)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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